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宋钢胜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是什么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6-06 10:24)    点击:98

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是什么?

  1.必须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,互享债权。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,又互享债权,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,均不发生抵销。

  2.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权债务,须均合法,其中一个债为不法时,不得主张抵销。

  3.按照合同的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权不得抵销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宋钢胜律师提供“合同纠纷  债权债务  交通事故  公司法务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宋钢胜律师,宋钢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宋钢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937895777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宋钢胜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开封律师 | 开封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宋钢胜律师主页,您是第23122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