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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对孕妇犯罪,量刑及执行方面是怎样规定的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5-05-07 10:36)    点击:379

我国对孕妇犯罪,量刑及执行方面是怎样规定的?

我国在孕妇犯罪量刑方面,根据《刑法》四十九条之规定,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,不能使用死刑。但可以适用其他刑罚,如无期徒刑、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等。另外,对于可能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孕妇,应当宣告缓刑。
执行方面,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一条也规定,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,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,应当停止执行,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。另外,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,并且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的妇女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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